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、市作出建设节约型社会、节约型机关的战略决策以来,该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,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节能降耗措施,率先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,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
1.抓宣传,深入发动,营造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。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;及时向机关所有部门(单位)发出倡议,倡议机关干部从点滴做起,节约每一度电、每一滴水;不定时的提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能源,使之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。
2.抓改造,注重从源头上节能降耗。①.在节电上,重点抓了配电,空调水系统和照明等几个环节的节能技术改造。启用了机关大院高压配电安装智能化无人值守管理系统,实现了损耗为零的目的;对中央空调水系统实施了循环泵节能改造技术,节约电量20万余度,节电费约18余元;对机关大院照明系统进行了节能技术改造。②.在节水上,合理利用水资源。对水龙头延时阀、绿化喷灌系统做了改进调整,加大节水巡查制度,发现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,确保所有管道接头阀门没有滴漏,对不负责任导致的严重浪费现象,进行责任追究。③.在管理上,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。制定和完善了部分节能管理制度,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考核、检查,确保各项节能制度能及时落到实处。④.在采购上,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。一方面,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力度,积极拓宽政府采购范围;另一方面,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,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。
3.完善制度,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。为了保证区机关高效、有序运转,节约资源,促进廉政建设,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,区委、区政府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雨花区机关大院公共管理制度》、《雨花区机关大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。这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,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、强化机关大院的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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